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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卫平:方法论的自觉与儒学史的定位——读《宋明儒学之重构——王船山哲学文本的诠释》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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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卫平(1951-),男,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,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,曾任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、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、中国现代哲学研究会副会长,中央马工程教材《中国哲学史》首席专家之一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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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大学程志华教授80多万字的著作《宋明儒学之重构——王船山哲学文本的诠释》(以下简称《重构》),是其历经六年多研究的成果。最近十多年,相对研究程朱陆王日趋热门,对于王船山的关注则比较少。《重构》是近年来研究王船山哲学的有自己新见的著作,其新见在我看来,主要是贯穿全书的方法论自觉和对于船山在儒学史上的定位。没有方法论的自觉,对宋明儒学进行重构还不可能的;同时,重构是与重新认识船山在儒学史的定位相联系的。

程志华教授研究王船山哲学,是以其以往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的,他曾经对与船山并立为清初三大思想家之一的黄宗羲做了深入研究,出版专著《困境与转型——黄宗羲哲学文本的一种解读》,我曾为它写过跋。这使得《重构》对于船山哲学产生的历史背景有比较切实的把握。后来,程志华教授长期研究现代新儒家,以牟宗三为核心,上溯熊十力,下委台湾“鹅湖学派”,形成了对现代新儒家“祖孙三代”的系列成果。而熊十力作为现代新儒家的实际开山祖师,其问题意识、思想资源均与王船山有紧密关系,故要理解熊十力哲学进而整个现代新儒学,就需要“回首”王船山哲学,程志华有关现代新儒家的研究成果比较充分地注意到了这一点。这是对船山作为现代中国哲学理论建构的思想资源的把握。它使得《重构》站在现代哲学的高度进行“重构”成为可能。

尽管程志华具备研究船山哲学的学术基础,但船山哲学的研究还是有很大难度的,这其中的重要原因,就是王船山著述浩繁,涉及范围之广与层次之多,在传统思想家中是不多见者的。所谓“范围广”,指王船山所著几乎涉及传统的全部学术分类即“经”“史”“子”“集”。所谓“层次多”,指王船山所著几乎涉及中国传统学术所有层次。通常来讲,中国传统学术有“义理”“辞章”“考据”“经济”四个面向,而这四个面向实有层次之别,用现代学术话语讲,即从“形上”到“形上”的高低层次之别。相对应地讲,王船山关于“经”“子”“集”的著作主要为“义理”“辞章”“考据”层次,关于“史”的著作主要为“经济”层次。因此,船山哲学研究的深入,首先需要有攻书不为难的精神。应该说,《重构》关于船山哲学体系的考察表现了这样的精神。如何从王船山“经”“史”“子”范围之“义理”层次中概括出其哲学体系,确是一个仁者见仁、智者见智的易引发歧解的问题。对此,程志华回顾了哲学史的相关观点,如,梁启超将其哲学体系概括为“宇宙论”“本体论”“知识论”“论理学”(即逻辑学)四部分;嵇文甫概括为“性理哲学”“历史哲学”两大部分;侯外庐概括为“自然唯物论”“道器论”“人性论”“知识论”“社会史观”四部分;冯友兰则以“客观世界的真实性”“有无问题”“动静问题”“形上形下问题”“理”“认识论”“知行问题”“性命问题”“历史观”“辩证法”十个问题来概括。参考上述相关观点,程志华将王船山哲学体系概括为六个部分:“‘无终始’的宇宙论”“‘实有’的本体论”“‘善’的人性论”“‘修身为本’的工夫论”“基于‘演进’的循环历史观”“‘天’‘民’并重的资治论”。很明显,这样一种概括体现了“普遍化”与“本土性”两个方面的结合;“普遍化”对应的是“哲学”,“本土性”对应的是“中国哲学”——“宇宙论”“本体论”“人性论”“工夫论”“历史观”“资治论”反应的是“普遍化”,这六个概念之前的修饰语即“无终始”“实有”“善”“修身为本”“基于‘演进’的循环”“‘天’‘民’并重”反应的则是“本土性”。“普遍化”与“本土性”两个方面的结合,使得《重构》对王船山哲学体系的把握有独到之处。

从事学术研究,方法问题事关重大。《重构》的突出之处,是有非常强的方法自觉,在其《绪论》中设有专节《中国哲学史诠释方法的厘清》。程志华探讨了哲学史研究方法的“道”与“术”。所谓“道”,指哲学史研究所依循的“道理”“规律”“法则”或“理念”。所谓“术”,指哲学史所依循的“策略”“方法”或“技巧”。就“道”讲,他分别疏解了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的“客观诠释学”和迦达默尔的“主观诠释学”,进而主张以“客观诠释学”为基础,侧重采用“主观诠释学”。就“术”讲,他主张以“援西中入”为策略,采用林安梧的“诠释五层级论”的方法、胡适之“述学”“明变”“求因”“评判”和冯友兰关于“问题意识”“哲学体系”“理论价值”的“三个说清楚”的诠释技巧。为了进一步说明方法的“道”与“术”之关系,他还以建筑工程之“图纸设计”来比喻“道”、以“工程施工”为比喻“术”。

尤其值得提出的是,程志华针对中国哲学史研究提出了“内在诠释”与“外在诠释”两种方法,并以建筑工程之“清理场地”为喻加以说明——“清理场地”是建筑工程施工的前提,“内在诠释”与“外在诠释”的厘清是上述“道”与“术”的前提。“所谓‘外在诠释’,指诠释者‘跳出’研究对象的概念、义理框架,探究时代背景对这些概念、义理所造成的影响,并揭示概念、义理的意识形态功能和社会影响。”这样的“外在诠释”,实质是“即存在以论本质”,即将“本质”还原为“存在”。而“‘内在诠释’要求解释者在研究对象的思想框架内进行诠释;一般只就概念谈概念,就义理论义理,不去涉及时代背景,也不牵涉思想的意识形态功能和社会影响。”如此的“内在诠释”,实质是“即本质以论本质”,即将“存在”上升为“本质”。基于上述分析和比较,《重构》主要以“内在诠释”解读船山哲学。这使它和其它近年来研究船山哲学的著作有所不同。这样的方法是否完全无弊,当然可以讨论。不过,贯穿方法论的自觉,作为《重构》的一大特色,是应当给予肯定的。

《重构》对于船山在儒学史上的定位提出了新见。这首先涉及到船山哲学与宋明儒学的关系。以往通常有两种观点:一是强调船山对宋明理学的批判;一是视船山为宋明理学的延续。依梁启超《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》的说法,就明末清初“三大儒”的比较看,王船山之所以为王船山,在于他既与黄宗羲不同,又与顾炎武不同——黄宗羲的理路是“史学”的,顾炎武的理路是“科学”的,王船山的理路则是“哲学”的。不过,他们之间亦有相同之处;与顾炎武一样,王船山的特点是既能“破坏”又能“建设”。程志华教授肯认并汲取了梁启超的看法。在他看来,梁启超关于王船山“破坏”和“建设”的说法为研究王船山哲学的切入点——王船山哲学首先表现为“反思”,而“反思”所对应的是“破坏”;其次表现为“建设”,而“建设”所对应的是“建构”;“反思”与“建构”合在一起即为“重构”。“实际上,‘反思’与‘建构’可以由‘重构’一个词来概括,因为‘重构’包含‘反思’和‘建构’这两层意义。”进而,王船山哲学“重构”的对象为宋明儒学,故王船山哲学的定性为“宋明儒学的重构”。这是程志华对王船山哲学定性的新颖之处。

《重构》从对船山哲学的上述定性走向如何认识船山儒学史上的定位。程志华的独到之处在于,他以整个儒学史为背景,以儒学之形态变化为切入点,通过探讨整个明末清初儒学性质,给出王船山哲学的定位。具体来讲,他以“问题意识”“核心命题”和“概念体系”三个“变化因子”,将儒学史分为三期,而每一期表现为一种理论形态,分别是原始儒学“实存道德描述形态”——以实践为特征的儒学形态;宋明儒学“形上学形态”——形上学为主要内容的儒学形态;明末清初儒学“形上道德实践形态”——既具形上基础又具经世功能为特征的儒学形态。进而,儒学之三期即三种形态有内在逻辑关联——“实存道德描述形态”为“正”,“形上学形态”为“反”,“形上道德实践形态”为“合”,为对前两种形态的综合与超越。王船山等明末清初儒者参与了“形上道德实践形态”的建构,故其哲学当属于这一形态。此便是王船山哲学的儒学史定位。

与这样一种儒学史定位紧密相关,程志华还探讨了现代新儒学的儒学史定位。众所周知,牟宗三先生有著名的儒学“三期说”——先秦两汉儒学为第一期;宋明儒学为第二期;现代新儒学为第三期,乃宋明儒学的“接着讲”。程志华教授不赞同这一观点,认为现代新儒学所代表的“第三期儒学”与明末清初儒学“形上道德实践形态”在特征上一致,即均既具形上基础又具经世功能,故现代新儒学不是宋明儒学的“接着讲”,而是明末清初儒学的“接着讲”。质言之,明末清初儒学为宋明儒学的“接着讲”,现代新儒学乃明末清初儒学的接续和发扬。这样,程志华教授其实又给出了现代新儒学的儒学史定位。

上述这些,表明《重构》是值得重视的研究船山哲学的著作。    

 

 

2023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