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作者简介】邱忠善,上饶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,博士,主要研究方向为宋明理学。
【基金项目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“朱熹理学‘物’的世界研究”(项目编号:22BZX054)。
原刊于《朱子学研究》编委会编:《朱子学研究》第42辑,南昌,江西人民出版社,2024年。
【摘 要】朱子首提“独知”概念,对“慎独”进行了创造性的再诠释。不过,在朱子那里,独知仍属工夫论范畴。阳明对独知做了进一步改造,其致思路径大异于朱子,朱子从对象出发,而他则是从主体出发。在阳明,独知就是良知,良知就是独知,独知和良知互释,独知成为本体论和工夫论概念,同时,良知也获得了主体性、自我性和本源性规定。阳明的此一思路可从其讲谈与文字出发予以逻辑重构。
【关键词】王阳明;良知;慎独;独知
《大学》《中庸》提出的“慎独”,属于儒家道德修养之根本方法,对它的阐释形成了一个悠长的历史。在这个阐释史中,朱子和阳明皆占有非常独特的地位,朱子创造性地提出了“独知”概念,而阳明则进一步对“独知”概念给予了迥异乎朱子的诠释。可以说,阳明的慎独理论是一个转折,此前,独知仅仅是修养方法,而从他开始,独知则获得了本体界的超越地位,在阳明后学中成为核心概念,并对季本、耿定向、邹东廓、王畿、刘蕺山等哲人产生了决定性影响。
慎独观念对于阳明心学来说十分重要。牟宗三指出:“阳明讲致良知,还是由慎独工夫转出来。”阳明自己曾说:“从来为己学,慎独乃其基。”在阳明哲学中,慎独观念的重要性集中体现在他对独知的强调和诠释。阳明提及独知的场合不多,但只要提及,便总是赋予其以非常崇高的地位。他说:“此独知处……正是王霸义利诚伪善恶界头。”他虽然常将独知和良知两者视为相同的东西,但很显然,独知并非多余的概念。事实上,独知刻画了阳明良知概念极为特别的一面。
学界关于阳明独知概念的专论并不多见。郭坦指出,阳明在工夫上因用求体,在源头处以良知统摄慎独,将慎独作为致中和的重要途径,为这一古典儒学概念注入了新的活力,作者还提出了慎独作为本体的可能性。陈立胜深入考察了阳明独知概念在外延和性质方面有别于朱子之处,认为其范围涵括了整个心灵生活,指出独知工夫是即省察即涵养、即明即诚、即知即行的端本澄源的一元工夫。作者认为,阳明独知之“独”为既超越又内在之“独”,并且意味着现象学意义上的本己意识。有些研究取历史和比较的方法,论及阳明在慎独学说发展中的地位,这些考察一般以刘蕺山的慎独说为最终指向,认为他解决和克服了阳明学说的一些基本困境和错误,其“慎独”工夫乃宋明理学心性工夫的高峰。对于独知的把握,离不开合理诠释“慎”“独”“慎独”“知”等概念,在有些研究中,阳明独知理论被置于这一背景中得到考察。如詹海云从文字学、构词学和思想史等角度,梳理了这些语词极为丰富的涵义,将其语义变迁史划分为五个阶段,并提及阳明相关概念的涵义和历史地位。这类研究对于拓宽和激发学者的眼界和灵感,极有裨益。
可以说,由于阳明对良知和独知的关系有非常明确的表述,因此在基本立场方面,学者之间虽有差异,但并无太大区别。许多研究进展得已比较深入,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进一步阐释的空间。阳明虽有明确主张,但言之甚少,论之不多,留白模糊处既需疏解,或许也意味着新的阐释可能。阳明如何批评朱子的慎独和独知理论,并在此基础上树立自己的观点?他们观点的区别究竟何在?“独知是良知”“良知是独知”,阳明为何如此说?两者的关系究竟怎样?本文试图在借鉴已有研究的基础上,针对这些问题,对阳明的致思路径从逻辑上进行尝试性的理解和建构。
一、从朱子到阳明:致思路径之翻转
阳明之前,对慎独的解释影响最大的当数郑玄和朱子。郑玄注《礼记·中庸》云:“慎独者,慎其闲居之所为。小人于隐者,动作言语,自以为不见睹、不见闻,则必肆尽其情也。”其以“闲居(之所为)”释“独”,一方面,闲居之所为不见睹、不见闻;另一方面,闲居之所为乃“动作言语”等外显行为。受其影响,在《大学章句》中,朱子也将“闲居”解释为“独处”,慎独主要指独处之时对自己之所为须保持谨慎。这也是一般人对慎独的理解。但其实,朱子对慎独的讨论有一个较大转折,并体现出极为明显的特色。他的讨论是以系列二分法为基础的:外/ 内;人/ 己;未发/已发。首先,朱子将慎独基本上划定在心理领域内,而不是外显的行动中。因此,慎独所针对的,主要是意念、想法、欲望、情感等。虽然朱子将“闲居”解释为独处,而独处时之所为可能既包括内在的心理活动,也包括外显的行为(如云“小人阴为不善,而阳欲掩之”则是涉及这方面),但朱子曾说,“这独也又不是恁地独时,如与众人对坐,自心中发一念,或正或不正,此亦是独处”。因此,慎独所针对的,至少主要不是外显的行动。其次,所谓“独”,指的是只有自己知道之处:“独者,人所不知己所独知之地也。”朱子由此首次引入独知概念。这样的独知,其实也可以理解为“自知”。“独处”并不是公开的领域,既非说出的话语,亦非外显的行动。最后,朱子对《中庸》里的“戒慎不睹,恐惧不闻”和“慎独”进行了明确的区分。他说:“‘戒慎’一节,当分为两事,‘戒慎不睹,恐惧不闻’,如言‘听于无声,视于无形’,是防之于未然,以全其体;‘慎独’,是察之于将然,以审其几。”对于前人的做法,他批评说:“自来人说‘不睹不闻’与‘慎独’,只是一意,无分别,便不是。”“前辈诸公解此段繁杂无伦,都不分明。”他将两者称为“两事”“两段事”“两节工夫”,前者属未发时工夫,后者是已发时工夫,慎独属于意识领域的第二个阶段。朱子说:
慎独是己思虑,己有些小事,已接物了。“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惧乎其所不闻”,是未有事时……“慎独”,便已有形迹了
言幽暗之中,细微之事,迹虽未形而几已动,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,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。是以君子既常戒惧,而于此尤加谨焉,所以遏人欲于将萌,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,以至离道之远也。
“戒慎不睹,恐惧不闻”阶段,是“无事”“无行迹”“喜怒哀乐之未发”“己之所不睹不闻”之时;慎独阶段,则是“一念萌动”“己思虑,己有些小事,已接物”“有个行迹”“喜怒哀乐已发”“人之所不睹不闻”之时。“戒慎不睹,恐惧不闻”是要“防之于未然”“存天理之本然”,行的主要是“持守”(“保守”)“存养”工夫,而“慎独”则是要“察之于将然,以审其几”,“遏人欲于将萌”,行的主要是“点检”“致察”(“检察”“检防”)的工夫。慎独所面对的,是“幽暗之中,细微之事,迹虽未形而几已动”的情形,而非情感和思想的成形表达,不但他人不知,我们自己亦会觉其捉摸不定,因而须慎之又慎。朱子以非常形象的比喻来描述这两个阶段:“戒慎不睹,恐惧不闻”针对的是“一片止水”,而慎独针对的则是这片水“中间忽有一点动处”。此处分两段事所论之“人之所不睹不闻”之独知所在,显然并非独处,而是属于意识领域,上引《中庸章句》和《朱子语类》的论述完全表明了这一点。此可印证前面“首先”一条之立论。
阳明对慎独和独知的讨论是建立在朱子理论的基础之上的。《传习录》记有两段非常重要的文字,兹录如下:
正之问:“戒惧是己所不知时工夫,慎独是己所独知时工夫,此说如何?”先生曰:“只是一个工夫,无事时固是独知,有事时亦是独知。人若不知于此独知之地用力,只在人所共知处用功,便是作伪,便是见君子而后厌然。此独知处便是诚的萌芽,此处不论善念恶念,更无虚假,一是百是,一错百错,正是王霸义利诚伪善恶界头。于此一立立定,便是端本澄源,便是立诚。古人许多诚身的工夫,精神命脉全体只在此处。真是莫见莫显,无时无处,无终无始,只是此个工夫。今若又分戒惧为己所不知,即工夫便支离,亦有间断。既戒惧即是知,己若不知,是谁戒惧?如此见解,便要流入断灭禅定。”曰:“不论善念恶念,更无虚假,则独知之地更无无念时邪?”曰:“戒惧亦是念。戒惧之念无时可息。若戒惧之心稍有不存,不是昏聩,便已流入恶念。自朝至暮,自少至老,若要无念,即是己不知,此除是昏睡,除是槁木死灰。”
独其所谓“自戒惧而约之,以至于至静之中;自谨独而精之,以至于应物之处”者,亦若过于剖析。而后之读者遂以分为两节,而疑其别有寂然不动、静而存养之时,不知常存戒慎恐惧之心,则其工夫未始有一息之间,非必自其不睹不闻而存养也。吾兄且于动处加工,勿使间断。动无不和,即静无不中。而所谓寂然不动之体,当自知之矣。未至而揣度之,终不免于对答说相轮耳。
可以看到,阳明是在批评朱子观点的基础上阐述自己思想的。和朱子的相同之处在于,阳明将关于慎独的讨论限定于内在意识领域,即围绕独知展开。但是,阳明指出了朱子观点所蕴含的一个错误和一个不良后果。阳明旗帜鲜明地反对“戒慎不睹,恐惧不闻”和“慎独”的二分法,认为“无事”“有事”都是独知之时,做工夫时应“于此独知之地用力”。在他看来,朱子的二分法源于一种错误的观点,即认为戒惧并非“念”“知”或“独知”。朱子说戒慎恐惧是己所不知时的工夫,阳明则反问道:“己若不知,是谁戒惧?”他认为,这种见解和做法会使得工夫变得“支离”“剖析”“间断”,使人“疑其别有寂然不动、静而存养之时”,忽略主体,从而可能会“流入断灭禅定”。
总的来说,在朱子看来,未发无事阶段以敬畏为主要工夫:“是以君子之心常存敬畏,虽不见闻,亦不敢忽,所以存天理之本然,而不使离于须臾之顷也。”但实际上,朱子和弟子一再地讨论“戒慎不睹,恐惧不闻”阶段主体的意识状态问题或工夫问题,他坦白承认“这处难言”,表现得非常纠结,他甚至说,对于这个阶段,“道着戒慎恐惧,已是剩语”,“道着敬字,已是重了”,因为“大段着意,又却生病,只恁地略约住”,此段工夫,也“不是恁惊惶震惧,略是个敬模样如此”,只是“略略收拾来”,它“不呼唤时不见,时常准备着”,其作用“正如防贼相似,须尽塞其来路”。由于是“喜怒哀乐未发”之“无事”阶段,工夫主体虽不能松垮,但也不能绷得太紧,总的来说大概是收拾精神、提起此心、严肃审慎、惺惺持守的样子。“戒慎不睹,恐惧不闻”本身还不是思想,朱子说:“思又别。思是思索了,戒慎恐惧,正是防闲其未发。”因此,严格来说,这个阶段还不是知的阶段,认识对象尚未出现,它是对“己所不知”的尚未发生之事的警觉。
我们可以看到,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,阳明和朱子所出发的角度是不一样的,或者说,在阳明这里发生了一个转变。可以这么说,朱子是从认识对象的角度规定主体知之状况的。未发无事阶段,由于认识对象尚未出现,工夫主体尚无关于对象的知识(己所不知),因而工夫只能是“戒慎不睹,恐惧不闻”;而已发有事阶段,认识对象已露苗头,工夫主体开始有关于对象的知识,但尚未公开,因为只是为主体所独知,因而工夫落在慎独。而阳明则从认识主体的角度论朱子两个阶段应当统一,因此,他并未直接否定“无事”阶段的存在。他只是说,“戒慎恐惧”本身即知,这个知须有个主体,这个主体只能是我们自己,因此戒慎恐惧就是独知,但有此独知,其并非像朱子第二阶段那样因为有对象存在。如前述,在朱子,由于尚无对象,主体无从下手,因此主体状态难以确定,他在描述这种心灵状态和工夫时显得极为纠结。对于阳明来说,这种情况并不存在,两个阶段之所以能够合而为一,在于主体独知恒在。总之,朱子区分“戒慎不睹,恐惧不闻”和慎独是以动/ 静和未发/已发之区分为基础的,而阳明认为,戒慎恐惧和慎独(独知)无关乎动/静和未发已发,两者都是独知之活泼意识。因此,虽然阳明和朱子一样,总是将独知界定为“人所不知,己所独知”,但实际上,其独知的含义发生了变化,而这个变化过程其实是相当微妙而又相当重要的。朱子的着眼点在对象,阳明的着眼点在主体。朱子的致思路径,可谓之心(知)随物流,而阳明的致思路径,则可谓之物随心(知)转。显然,这其实正是心学和理学之间差异的具体表现之一。
二、独知是良知
那么,这种着眼点的变化,其意义何在?说戒慎恐惧本身是知,是否只是名称上的变化而已?当然不是。这里涉及独知的根本性质,就此而言,阳明所谓“独知”其实即为良知。阳明对独知所下的这个规定,屡见于其后学弟子所记资料。例如,据洪垣所记,阳明曾说:“独知之知,至静而神,无不良者。吾人顺其自然之知,知善知恶为良知,因其所知,而为善去恶为致良知。是于行上有功,而知上无功。”欧阳德回忆:“先师阳明公阐慎独之训,而为之言曰:‘独知也者,良知也。戒慎恐惧,毋自欺而求自慊,所以致之也。’”邹东廓忆及阳明时也曾说:“独即所谓良知也。慎独者,所以致其良知也;戒谨恐惧,所以慎其独也。”我们认为,对于阳明来说,独知必然是良知。但关键的问题是,阳明为何会这么认为?
朱子认为,对象未出现的时候,人我皆不知,而对象初现时,“我”独知之,也就是说,这个知随对象而有无,其本身并无独立义。因此,朱子的“知”乃是对外在对象的意识活动或知觉活动,它是中立的。对于独知本身是否有其他性质,朱子未予交代,但从其理学立场看,主体独知时虽可能具有各种德性装备,但其来源则是向外格物和读书博文所得。对象出现,主体“独自知道”(耿宁语)它,然后主体开始对之加以审察。因此,朱子的独知完全属于工夫论范畴。
阳明否定朱子的两橛论,认为不管对象出现与否,主体皆行独知,因此,这个知并不随外在对象而有无,无事时的戒慎恐惧也是独知。从此出发,我们可以得到两个结论:第一,阳明所谓独知,既非仅仅是朱子所说之警觉,也并非朱子意义上的对外觉知,因为它可以没有朱子意义上的外在对象;第二,所谓的“有事”,如果接着朱子语境说,它包括“喜怒哀惧爱恶欲”七情及私念等之萌发。结合阳明所说“无事时固是独知”,可以推出,“有事”必然不是独知。当然,后面这个结论,在朱子那里也是成立的,但在阳明这里,由于推理过程不同,意义已大异于朱子处。由此,所剩下的就是独知本身了。这样的独知,地位崇高,它是“诚的萌芽”,是“王霸义利诚伪善恶界头”,“古人许多诚身的工夫,精神命脉全在此处”。这样的独知,在阳明的思想体系内,其实就是良知,它是心之本体。阳明说:“所谓人虽不知,而己所独知者,此正是吾心良知处。”独知不仅仅是自己意识到、听到、看到、觉察到,而且是意识到、觉察到善恶,并且知是知非、知善知恶,甚至它本身直接就是善念善行。这样,作为修养工夫的慎独就是致良知。所以,和朱子不一样,阳明的独知概念同时属于本体论和工夫论两个范畴。在阳明,戒慎恐惧就是独知本身,或者说是独知的一种表现,但又不是朱子意义上的独知,因为它没有这种意义上的对象。耿宁认为,在阳明的解释中,“不睹不闻”“是指某种原则上不可见与不可听的东西,因而它是别人不可能知道,而自己却完全能够知道的东西:善、恶的本己意向的区域,无论他现在是否有所活动”,戒慎恐惧涉及的是“人‘独自知道的’、在无法为耳目所及的本己心灵领域中的善与恶”。这个“本己意向的区域”,是“道的展开之处”和“恶的萌动之处”,而戒慎恐惧“应当导致在人所‘独知’的善、恶意向之间做出决断”。耿宁的解读颇值得商榷。第一,他认为不睹不闻也是这么一个“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”的区域,只不过比第二个阶段更加本原一些。他将“不睹不闻”解释成耳目“不可见与不可听”,虽然这个领域“不可见不可听”,但却是“别人不知道而自己完全知道的”,是“本己心灵领域中的善与恶”,然而,这里将“睹”和“闻”解释成本义上的“见”和“听”,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。前文已经谈及,无论是朱子还是阳明,慎独和独知所涉皆为心灵之域,而按照他的这种理解,朱子和阳明提及的“有事”阶段是肉眼肉耳可见可听的阶段,这显然是不对的。阳明认为两阶段划分是不合理的,但耿宁对阳明之主张统一所提供的解释是成问题的。第二,很显然,耿宁和朱子一样,走的是从对象出发论独知的路子,而非阳明的路子。本文讨论的范围是有限的,那就是基本上在朱子设置的范围内进行讨论。其实,在阳明看来,在我们格物、行动时,也要戒慎恐惧,也要慎独,这样来看,从对象方面来规定慎独就更加不对了,但从主体方面来规定则仍然没有问题。第三,耿宁如此界定“不睹不闻”,则朱子指出的两个阶段的区别到底何在呢?固然,阳明反对这种二分法,但毕竟耿宁进行了区分,他认为阳明不睹不闻所涉及的领域是“本己意向的区域”“道的展开之处”和“恶的萌动之处”,但我们看不出这样描述的领域和朱子所谓第二阶段的区别何在。很显然,如此理解的独知,成了只是经验维度上的、觉知意义上的意识活动,它和良知沾不上边,更遑论与良知相等同。
对“不睹不闻”和“戒慎恐惧”的这种诠释,和阳明本人的说法是完全不一致的。且看《传习录》的两段话:
盖不睹不闻是良知本体。戒慎恐惧是致良知的工夫。学者时时刻刻常睹其不所睹,常闻其所不闻,工夫方有个实落处。久久成熟后,则不须着力,不待防检,而真性自不息矣。岂以在外者之闻见为累哉!
问:“‘不睹不闻’是说本体,‘戒慎恐惧’是说工夫否?”先生曰:“此处须信得本体原是不睹不闻的,亦原是戒慎恐惧的。戒慎恐惧,不曾在不睹不闻上加得些子。见得真时,便谓戒慎恐惧是本体,不睹不闻是工夫,亦得。”
阳明说得很清楚,不睹不闻是良知本体,而不是“本己意向的区域”,不是比朱子所说的第二阶段更为幽深隐微的先在阶段。而戒慎恐惧是致良知的工夫,因此,说它涉及的是“人‘独自知道的’、在无法为耳目所及的本己心灵领域中的善与恶”,这并没有错,但“戒慎恐惧”并不必然如此,因为其一,致良知并不限于朱子意义上的独知领域;其二,戒慎恐惧是本体上起念,也可以说是本体自身。阳明说:“戒惧之念是活泼泼地。此是天机不息处,所谓‘维天之命,于穆不已’,一息便是死。非本体之念,即是私念。”
由此,“不睹不闻”确实是肉眼看不见听不到的,但不是耿宁所说的那样是主体自身可见可闻的,也不是朱子意义上的“人己都不知”的阶段。良知本体非形而下者,当然是不睹不闻的。戒慎恐惧是良知本体的发用特征,从作用见性方面来说,它也可以说是本体。此外,上文已经提及,朱子认为“未发无事”阶段戒慎恐惧的目的是存天理之本然,看起来和阳明一样,天理本体和戒慎恐惧两个要素都出现了,但实际上其性质则与阳明的规定完全不同。在朱子那里,天理本体不是心体,不是良知(独知); 而在阳明那里,天理即良知,良知即天理。在朱子那里,戒慎恐惧也并非本体之工夫,更谈不上是本体自身。
总之,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,阳明之独知迥异于朱子,它不是察觉和觉知,而是良知本体及其工夫。
三、良知是独知
“独知是良知”讨论的是阳明从朱子理论出发,对独知给予了新的规定与诠释;而“良知是独知”则试图从独知的角度观察良知,看看良知有何特点。总的来说,我们认为,阳明的主张是,只有独知才是良知。
圣学是关于心的学问,阳明心学和朱子理学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,其最根本区别在于,前者认为理从心出,心即是理,主张从心中寻找天理;后者以觉释心,认为必须通过格物致知穷通天理。阳明早期为朱子信徒,视朱子学说为神明筮龟,一度努力践行朱子学说,试图通过格物博文成圣成贤,格竹子事件后,他始而疑,终而弃,感到圣贤非自己所能成就。后贬谪贵州,居夷处困,某夜大悟,顿见万理在心,遂识曩昔遗内义外之非,其有诗云:“却笑从前颠倒见,枝枝叶叶外头寻。”“抛却自家无尽藏,沿门持钵效贫儿。”a在阳明看来,人们普遍地未能认识到这个道理:“世人失其心,顾瞻多外慕。安宅舍弗居,狂驰惊奔骛。”人心本明,是谓良知;反求诸己,方为大道。求理只需求己。通过亲身经验悟及“心即理”“心外无理”后,阳明还在各种场合对之展开了论证。阳明释格物为正物,格物是“格不正以归于正”,致知为推本心之知之理于事事物物,即依“我心”之良知去行动,阳明说:“然知得善,却不依这个良知便做去,知得不善,却不依这个良知便不去做,则这个良知便遮蔽了,是不能致知也。”读书博文的作用,也只不过是辅助认识和擦亮本心,阳明诗云:“万理由来吾具足,六经原只是阶梯。”“千圣本无心外诀,六经须拂镜中尘。”
因此,阳明实现了由外而内的转变,将真理安顿于心内,“知是心之本体”,这个“知”就是良知,它是真理(天理)之渊薮和标准,甚至是真理(天理)本身。这个良知,当然就是“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”之本体。阳明也对良知的独知性质进行了描述,其诗云:“无声无臭独知时,此是乾坤万有基。”“良知即是独知时,此知之外更无知。”“知得良知却是谁?自家痛痒自家知。”因此,良知即是独知,当然,也只有独知才可能是良知,“独知成了良知本体的直接规定”。
阳明无限扩大了心的权能,作为心之本体的良知又是独知,因而实际上是无限提高了自我的主体性地位。由于和“人所不知”相对,独知其实就是“己知”,独就是“己”“自己”“自我”。但这个自我,最好理解成超越的本我或本心。独是内在本心,是主体自我。我们必须从自我本身之中寻找真理、原则和裁判。阳明说:“而那一点良知,是尔自家底准则。尔意念着处,他是便知是,非便知非,更瞒他一些不得。”即使是圣贤的言行,也要接受自我(我心、本心)的判断,他说:
子夏笃信圣人,曾子反求诸己。笃信固亦是,然不如反求之切。今既不得于心,安可狃于旧闻,不求是当?就如朱子,亦尊信程子,至其不得于心处,亦何尝苟从?
夫学贵得于心。求之于心而非也,虽其言之出于孔子,不敢以为是也,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!求之于心而是也,虽其言之出于庸常,不敢以为非也,而况其出于孔子者乎?
因此,“独”是“自我”,是主体,这种意义上的独或独知,许多哲学家称之为“独体”,慎独就是真诚地对待自我,从真实自我出发对待一切。牟宗三认为,《中庸》和《大学》讲慎独,其实就是讲主体,慎独通过“天命之谓性”之性体这个主体首先提出,并须通过慎独工夫呈现,“王阳明讲致良知,亦由慎独工夫转出,他说:你如果只是凭空讲个‘良知’,那主体义就显不出来,所以他要‘致良知’。良知就是独体,所以才说‘无声无臭独知时,此是乾坤万有基’”。这个观念后来被刘蕺山发扬光大,成为其哲学体系的核心思想。杜维明评论刘蕺山时谈到,“‘独’也有独特和绝对的意思”,它“代表着某种本体论实质和经验真实。作为本体论实质,它是天赋本性,原初之心,是‘意根’”,而“真正的挑战是学习与自身最深层的存在,即唯一、独特、绝对的道德创造力中心,保持一致”。其实,杜维明的这番评论也完全适用于阳明,刘蕺山哲学是对阳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。
从自我和主体方面来解释“独”“独知”“慎独”诸概念,是一条非常重要、有趣而有意义的路径,学者们也得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观点。如梁涛认为,在《大学》中,慎就是诚,独并非空间的概念,而是内在性的概念,是内在的意志、意念,是真实的自我,慎独就是诚己,即大学所云“诚其意”者。慎独作为一种修养方法,就是要从根本、源头上做工夫,诚其意,保持内心的真诚。又如李景林认为,“良知、天理、本体,用今语说,就是人的存在之充分的普遍化”,在独中得以显现,人通过独向整个世界展开,“儒家所谓‘独’,乃是一种人的内在性、独特性和个体性的实现”。
其实,独既是自我、个体、主体、内在本原,也是天理之“觉处”“灵处”和展开处。陈畅认为,阳明提出良知即独知,是主张良知心体“具有自我做主、自我节制、自我主宰的绝对自由”,他将戒慎恐惧和慎独合而为一,“是要打破理则意识对于生机活力的迟缓、间断、禁锢”。但实际上,在阳明那里,个体性(独特性)和普遍性之间始终存在着紧张关系。一方面,他主张心一也、理一也,认为“良知之在人心,亘万古,塞宇宙,而无不同”,似乎本心和理都是先天规定的绝对普遍性的存在,主体性、个体性、独特性无从施展,毫无生发和成长的空间。但另一方面,阳明不断地呼唤回归本心、回归自我,强调独和主体性,始终将自我和独知视为道德创造力的源泉与核心。可以说,阳明同时受到相反方向的两种力量的牵引,而这两种力量在他看来都是合理的,他试图将之融会在一起。这种努力像是在戴着镣铐跳舞。但坚如磐石的东西终将松软,新的可能性终将出现,新的力量必将产生,在他身后,思想解放运动磅礴而来,人们高举着良知和独知的旗帜。
四、结语
本文试图从逻辑的角度讨论阳明是如何从批判朱子的独知概念开始,确立“独知是良知”和“良知是独知”两个命题,从而建构自己的独知理论的。独知和良知互相规定,从逻辑上看,这两个命题构成了一个闭环。阳明之所以不能接受朱子的独知概念,是因为他是从主体的角度规定独知,并将独知视为良知本体的。可以说,独知和良知两个概念,指称相同而意义有异,一方对理解另一方皆非可有可无。对于两者的关系,阳明有鲜明的主张,但并未提供清晰的理由和论证理路,因而以上所论,颇有“大胆猜测”的成分。不过,这也是一种有限的猜测,它基本上未超出阳明心学理论框架。希望本文的猜测,对于更加整全、合理地理解阳明的良知和独知概念能够有所助益。
由于文章篇幅有限,注释省略,注释请参照原刊。